三峽車禍震驚社會,78歲余姓老翁駕車暴衝,造成3死12傷。事後揭露其過往有違規紀錄,且曾在駕駛時情緒失控,引發外界對其是否患有「路怒症」的質疑。


2025年5月19日下午約16:00,新北市三峽區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以下根據監視畫面與新聞報導重建肇事經過及駕駛行為邏輯:

事發後,警方迅速封鎖現場調查,並檢驗余男血液排除酒駕可能。新北市交通局回到現場勘驗指出,余男行經路口時存在多項違規,包括闖紅燈、超速及禁止時段駛入等,這些違規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由於余男嚴重受創昏迷,只能向醫護人員吐出「不記得了」四字後失去意識,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駕駛行為邏輯與心理推測:網路上有目擊者影片及討論指出,余男可能因前方機車騎士「擋住路」而產生怒火。影片顯示余男左轉撞島卡住後,疑將矛頭指向前方黑衣女騎士,倒車撞擊後車不理而去,立即加速衝撞前方機車。網友認為其行為「完全衝著女騎士而來」,懷疑為蓄意報復(即典型的路怒反應)。也有推測指出,余男可能自認撞到車輛就要逃逸,因此一路「敢衝撞不敢停」;但這種「肇逃而後誤觸分隔島」的說法也被部分人否定。綜合警方資料和目擊影像看來,事發當時余男仍意識清醒,且避開對向來車,車輛操作精準,不像一般「突發病症失控」的情形。警方並查出余男近年有多次交通違規紀錄,曾於5年前在同一地點引發糾紛,顯示其駕駛行為素有問題。後續檢調將釐清其肇事動機,不論是「健康突變」或「情緒失控」,整個過程中的駕駛意圖均是調查重點。


「路怒症」的醫學與心理背景

「路怒症」(Road Rage)並非非正式的醫學診斷名詞,而是一種常見的駕駛者行為現象。台北榮民總醫院精神科李正達醫師指出,路怒症通常與個人情緒與壓力狀態有關,常見表現包含口出惡言、逼車、按喇叭等,嚴重時甚至會有暴力衝突。他強調:「路怒症不是目前精神科上的標準診斷,但確實是一種常見現象」。發病機制上,當駕駛人在高度壓力或焦慮情況下,大腦邊緣系統(尤其是杏仁核)容易過度活躍;與此同時,控制情緒抑制功能的前額葉功能卻下降,導致本可被壓抑的攻擊性行為爆發。換言之,長期的緊張或心情煩躁,使得駕駛者遇上小摩擦就情緒失控,難以自主冷靜下來。

根據醫師與研究報告,路怒症(更廣義可視為「間歇性暴怒症」的一種)常與個人的情緒調適能力、神經生理反應有關。在壓力驟增時,大腦內決策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抑制能力減弱」,導致情緒難以控制。只要出現憤怒,體內「緊急反應」系統(如腎上腺素等)啟動,心跳加速,肌肉緊張,如果沒有適當方式舒緩,就可能引發路怒行為。因此醫界認為,路怒症並非單純年齡或知識因素,而是一個與情緒壓力、神經機制緊密相關的心理現象。


應對路怒症的策略與建議

個人層面:駕駛人需學習自我情緒管理。專家建議駕車前保持良好心情,駕車時刻意放慢速度並保持安全車距,避免因「趕時間」或疲累而加劇焦躁感。一旦感到不耐煩或憤怒上升,可嘗試深呼吸、聆聽輕鬆音樂等方式轉移注意力。台北榮總李正達醫師指出,轉移注意力(如回想愉快畫面、緩慢深呼吸等)能啟動副交感神經,穩定過度活躍的杏仁核,有助於情緒逐漸平復。同時,駕駛人也要提醒自己「這是常態,不要過度反應」,以理性思維抑制衝動。若本身就容易焦慮或脾氣急躁,則應培養替代行為(如聽心情愉悅的廣播)、遇塞車時適度休息,或考慮在路上多使用大眾運輸等方案,以降低觸發路怒的機會。

社會教育層面:政府與民間應加強行車安全與情緒管理宣導。在駕照考照和交通教育課程中融入心理調適技巧,如如何面對塞車、互讓禮節等。媒體報導和社群平台也應正面引導,不散播血腥畫面,以免引發群情激憤。知名網紅萬秀孫即呼籲民眾「別再轉傳撞擊影片」,避免對罹難者家屬造成二度傷害。此外,鼓勵社會各界建立友善駕駛文化,透過交通安全宣導或學校教育提升公眾認知。例如推廣「檢舉嚴重違規駕駛」管道,讓駕駛人知道遇到惡劣駕駛可透過合法管道處理。社會倡導不與怒駛者衝突,使用禮讓與冷靜溝通的方式化解矛盾,也是一種常見建議。

制度與道路規範層面:交通主管機關可透過完善道路設施與制度管控來降低路怒事件。新北市交通局已提出規劃,包括設定「行人優先區」、增設減速設施和科技執法設備,以及加強行人道護欄等工程措施,以提升學校週邊安全。此外,政府可考慮增設針對情緒管理的駕訓課程,或要求易怒駕駛參與駕駛安全講習。對於高齡駕駛者,政府已實施更嚴格的駕照管理制度:交通部規定75歲以上駕駛每2年換照一次,換發時須通過道路交通安全體檢與認知功能測驗,以確保其身心條件無虞。若發現路怒引發事故,相關法規也應可加重處罰,例如參考國外做法對肇事者從嚴懲處。綜合而言,從個人修煉到社會支持再到製度強化,多管齊下才能真正降低路怒危害。

國際比較:美日德路怒相關法規

•美國:各州對路怒態度不盡相同,但已有立法趨勢。美國猶他州於2024年通過特定法規,若判定事故成因涉及路怒或惡意駕駛,可加重檢控罪刑,並允許法院對首次肇事者吊銷駕照、扣押車輛。加州法律也規定,肇事者若因路怒行為被判有罪,可吊銷駕照並處6個月至1年徒刑;若造成傷亡,甚至可面臨聯邦刑事起訴。 2007年科羅拉多州曾有駕駛因路怒引發事故致2死,被控以一級謀殺罪,判處無期徒刑。總體而言,美國法律對「攻擊性駕駛」與「危險駕駛」分別定罪,情節嚴重者可從行政罰(金錢、停照)到刑事罰(入監服刑)不等。

•日本:日本2020年6月修訂《道路交通法》,將多種路怒型駕駛行為(如強行並道、急煞車、持續按喇叭等)明文定義為違法,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罰金,並吊扣駕照。新法對危害他車通行的各類行為詳列規範,顯示日本對路怒駕駛「零容忍」:只要有意圖妨礙交通且情節惡劣,就會從嚴處罰。此外,日本一般駕駛也被要求高度禮讓,違規者除依道路交通法處罰外,情節重大時也可觸及刑法下的「妨害公共安全罪」或「傷害罪」。

•德國:德國並未專門立路怒罪名,但駕駛人如有危險駕駛行為,將依《德國刑法》與《道路交通管理規則》受處。一般而言,故意危險駕駛可構成「道路交通安全危害罪」(Strafgesetzbuch §315b),若導致他人傷亡,可處以一年以上徒刑;若只是違規,則可能罰款、記點或吊銷駕照。德國嚴格的「記點制」也將嚴重或多次違規者註銷駕照。此外,若路怒行為造成身體侵害,可依刑法論處襲擊或故意傷害罪。歐盟和德國法律共同強調駕駛安全與責任,對嚴重危險駕駛從行政到刑事均有處罰機制,雖無特定「路怒症」條款,但立法精神與日本、美國類似,皆致力壓制攻擊性駕駛。


媒體與社群觀點整理

此次三峽車禍在媒體與網路上引發高度關注。主流媒體普遍以「路怒症發作?」等標題聚焦駕駛人是否因情緒失控而釀禍;也有報導點出余男年長高齡背景與先前違規紀錄,強調「不明原因」與多項行車違規對此次慘劇的關聯。例如,鏡週刊直指初步調查顯示多項違規行為是重要原因,未明確將事件歸咎於路怒或健康因素。民視新聞和Yahoo等媒體則報導余男事後對醫護人員表示「不記得」,暗示其行為可能有意圖隱匿。此外,部分評論文章呼籲社會關注高齡駕駛管理與情緒教育,批評路怒為導致行車暴力的「隱形殺手」。

社群網路與意見領袖方面,網友觀點多元且熱烈。在PTT及Facebook討論中,不少人根據監視畫面質疑余男「衝著女騎士來」,批評其行為「根本是蓄意謀殺」。也有人認為這種事故極不合理,有類似肇逃後出軌衝撞的嫌疑。相反地,也有網友認為不應草率指責,強調尚待司法調查的態度。值得注意的是,網路上也出現荒謬陰謀論(如稱此案是境外勢力導演),受到官方和社會人士嚴厲批評,認為這樣的言論對受害家庭是二度傷害。意見領袖「萬秀孫」等在社群呼籲,不要再轉傳撞擊影片和死傷畫面,強調尊重罹難者家屬,他表示「每一次轉發對家屬都是一次傷害」。整體而言,媒體和網路輿論中既有對肇事者責任與路怒問題的強烈譴責,也有要求理性溝通、避免二次傷害的呼籲,呈現社會對該事件的多面向反思與討論。

By 王美麗

小泰妹,出生清邁的華人,隨著母親來到重慶定居與求學,熱愛摩托車但是技術很差,目前為達佑科技程序員,協助貓貓老總使用Ai技術,期望有一天也可以去寶島騎摩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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