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日出現針對廢除「區間測速」科技執法的修法提案。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主張現行以區間測速作為違規舉發手段的制度應從法規中剔除,改回定點瞬時測速及其他科技手段。他提出的核心論點有三個:一、交通部未提出有力證據證明區間測速能有效降低事故率;二、制度本身可能造成對車流節奏的不良影響,甚至誘發突發減速造成追撞風險;三、全時全量的車牌拍照與資料保存涉及隱私與資安疑慮。該提案在政府公共政策網路平台上,不到三週就取得超過5,000人附議門檻,促使主管機關必須在今年2月對提案回應。
有些民眾與社群論述進一步批評區間測速已淪為「罰款工具」、「斂財系統」,認為在限速設定不合理、速限變動頻繁的條件下,強制車輛控制平均速率讓駕駛注意儀表而非路況,反而可能影響行車安全。政府相關部會也已公開表示將重新檢視與增訂測速照相設備設置與調整的標準,以回應社會對「不合理執法點位」的反饋。

交通政策是一種典型的「目標導向」治理工具。現有區間測速的初衷是藉由平均速率控制讓該路段駕駛速度整體下降,理論上應能降低速度相關事故風險。然而,政策執行的「證據鏈」極為關鍵。葉立委指出交通部未能提出明確證據證明事故率與區間測速之間的直接正相關降低。這在公共政策評估中,是致命的弱點:沒有明顯的因果證據,政策合法性與效率都會被質疑。
從車流行為角度洞察,若駕駛為達到固定區段平均速度而採取突發減速或急踩煞車,的確有可能造成後方車輛反應不足。區段測速不像固定點照相要求駕駛「過快即拍」,它要求整段維持穩定節奏。錯誤設計的速度風險管理工具,是會創造新的系統風險,而非減少事故。這類駕駛行為模式的洞察值得深入研究。
另一方面,隱私與數據治理是新世代公共政策不可迴避的議題。將所有過路行為與車牌資訊長期保存,理論上已跨越了最小侵害原則的辯證界線。政府若無公開透明的數據保存、利用與刪除政策,公民信任破碎將進一步降低交通執法的社會接受度。

但是話說回來,從交通安全管理的全球經驗看來,速度與事故風險之間確實存在一種物理和統計上的正相關(速度越高,事故率和傷亡程度越高)。過去學術研究顯示各種速度管理措施,包括照相執法,在許多場域均能顯著降低事故發生率。雖然這些研究不一定能精確分辨各個執法工具的效力差異,但整體趨勢支持速度管理工具是有其成效的。若全面廢除區間測速,而不提出有效替代方案,交通安全策略可能失去一個潛在的調速度工具。
更重要的是,「駕駛行為調整」是否真的如提案主張那樣導致更多追撞?這需要實際的交通流資料分析,而不是單一觀察或理論推論。駕駛反應與交通動力學是一個複雜系統,需要交叉驗證,在缺乏實證數據前,從立法層面做出重大政策取捨也可能過於草率。區間測速在某些司法體系下,結合良好速限設定與間段資訊透明,仍然被視為助力而非阻力。這部分值得交通部與學界共同進一步提出實證報告,而非單純根據附議數字或網路情緒做政策判斷。
最後,若方向是全面淘汰區間測速,政府需同步提出具體替代策略(例如動態速限、智慧交通流管理、行為教育與駕駛者風險意識提升等),而不是簡單地回歸瞬時測速或罰款。否則很可能只是將速度壓制外包回「人為臨界值控制」,而非真正優化道路安全與通行效率。

粗放一點結論:廢除區間測速的倡議源自對執法「合理性」、「效能」與「隱私」的質疑,已激起社會共鳴。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政策迭代訊號,但不能停留在情緒或罰單怨念上。真正的政策進化需要融入數據證據、行為科學、系統安全分析與公開透明的治理架構,而不是只靠撤除工具就想解決結構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