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宣布,自2026年11月1日(週日)起,全市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計費方式與收費時段,比照各路段現行一般機車標準,不再適用過去的小型汽車費率。
停放須遵守三大原則
- 原則上1格限停1輛,不得占用相鄰車位。
- 車身不得超出車格線,並須依現場標示方向停放。
- 車體過大無法完全停入單一機車格時,應改停機慢車停放區或一般汽車格。
停放於機慢車停放區時,可採最小傾斜角度直向或斜向停放,同樣不得超出標線。台中市未開放「斜跨2格」。
月票依車格屬性使用
汽車月票與機車月票為不同票種。若購買機車月票卻將大型重機停在汽車格,月票無法折抵汽車格費用,仍須依汽車標準另行繳費。
適用範圍與罰則
本次開放範圍為公有路邊劃設之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騎樓與人行道不開放,私人或未指定的路外停車場亦不適用。若停車時間、位置與車種不符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跨縣市騎乘提醒
目前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四都均已開放大型重機停放機車格,但細節不一:
- 台北、新北:以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為主,允許車身較長者斜跨2格。
- 桃園:自4月1日起開放全市公有路邊機車格,涵蓋收費格與免費格。
- 台中:1格1車、不可跨格。
騎士跨縣市移動時,請先確認現場告示與收費看板,依車體大小選擇合法車位。如有疑問,可洽台中市停車管理處:04-22258160、04-2225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