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 8 月 20 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針對「改裝噪音車」祭出更嚴格的管理措施。未來車主若使用未登錄的非原廠排氣管,除了罰鍰提高至 3,600 元外,還必須在 15 天內完成自費檢驗,否則將立即遭到「吊扣牌照」。若逾期 2 個月仍未完成複檢,車輛牌照將直接被註銷。這樣的制度確實展現了「鐵腕執法」的態度,然而,一個新的爭議點正浮出檯面,即便車輛停放在路邊,若員警「懷疑」排氣管有問題,也能直接開單。
罰則大幅加重 嚇阻效果顯著
現行規定對違規改裝車的處罰介於 900 元至 1,800 元,因金額偏低,常被批評「罰不怕」。新法通過後,單次違規成本翻倍,並透過縮短複檢期限,加強行政效力。環保部與交通部也同步推動「排氣管認證制度」,目前已有 456 款認證產品納入管理,並有超過 5.5 萬輛車輛完成登記。環保團體指出,夜間改裝噪音車長期造成社區民眾困擾,甚至影響健康,加重罰則有助於降低「深夜炸街」亂象。然而,也有車主團體質疑,認證制度仍不夠普及,許多改裝族群缺乏資訊管道,若一刀切式懲罰,恐導致生計受影響,甚至造成行政爭議。

爭議焦點:停在路邊也可能被開罰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車輛「停放在路邊」並未行駛,只要員警認為排氣管改裝有疑慮,仍可依法開單,要求車主在期限內送驗。這樣的規範雖有助源頭控管,但也引發部分民眾質疑,擔心「外觀判斷」過於主觀,可能造成誤罰與行政爭議。公路局局長林福山稱,會回歸到若車輛改變成非原廠排氣管,沒去變更登記,屬於處罰中的「未依規定辦理異動登記」,若停在路邊,只要確認有違規狀況,警方就可以舉發,新制目的在於「還給居民安寧」,並非全面封殺改裝文化,而是希望透過制度化認證,讓合法與非法界線更清楚。
人民財產與使用自由的衝突
這樣的規範等同賦予員警「外觀認定權」,不需實際噪音測試,只要判斷排氣管「看起來不像原廠」,就能強制車主送驗。支持者認為,這能大幅提高執法效率,避免夜間違規車主「見警即跑」。但從法治的角度來看,是否過於依賴執法人員的主觀判斷?在缺乏明確標準與程序保障的情況下,難免引發「冤罰」或「選擇性執法」的疑慮。「停在路邊」就可能被開單,意味著車輛即便沒有實際製造噪音、也未行駛於道路,依然可能被認定違規。這點觸及一個敏感議題:車主是否應該為「潛在的噪音可能性」付出代價?在法律與人權的視角下,人民財產的使用應有最低限度的保障。如果僅憑疑似改裝就扣牌,會不會落入「先射箭、再畫靶」的行政邏輯?

社會需求與治理智慧的平衡
不可否認,改裝噪音車長期以來確實擾民,夜間「炸街」更是民怨四起。但若制度過度強硬,可能導致另一種不公平:一些只是外觀改裝卻無實際噪音影響的車輛,也一樣面臨同等處罰。這樣的模糊地帶,不僅讓車主無所適從,也可能削弱政策本來的正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