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1日正式公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明確定義「行人綠燈閃光」倒數時,尚未進入道路者「應避免跨入」,等於免罰,新制將於3月13日生效上路。

現行法規規定,若剩餘綠燈時間不多,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違者可開罰500元,但受到民眾反彈,認為對行動緩慢族群不友善。 此一規定長期以來讓老年人、行動不便者及帶小孩的民眾飽受困擾,社會上出現大量批評聲浪,認為這樣的規定缺乏人性化考量。

這次修法的核心在於一字之差帶來的重大轉變。過去「禁止跨入」具有強制罰鍰效力,新規定改為「應避免跨入」,屬於勸導性質而非強制處罰。換句話說,交通部修正相關規則,將原本「禁止跨入」的規定調整為「應避免跨入」 ,讓行人不再因為在綠燈閃爍時踏入斑馬線而面臨罰款。

行政院長卓榮泰11日主持「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115年第1次會議」表示,對於取消小綠人閃爍加速動畫,交通部應會同地方政府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避免產生催促行人或「把握最後衝刺機會」之錯誤認知,以維護行人穿越路口之安全。卓榮泰強調,小綠人動畫原本設計是為了提示行人注意燈號即將變換,但加速跑動的動畫效果反而讓民眾誤以為應該加快腳步衝過馬路,形成適得其反的安全隱患。

動畫式行人專用號誌,暱稱小綠人,是臺灣一種被廣泛使用的行人專用交通號誌。其分成上下方兩個燈面,上方是通知行人燈號即將變化的「倒數計時讀秒顯示」,下方則為七個動作組成的動畫小綠人走動畫面。 這個設計在1998年引進台灣後廣受民眾喜愛,成為台灣交通的標誌性符號之一。然而,當秒數越來越少、小綠人改為跑步狀態時,這並非暗示行人要加速通過 ,但許多民眾長期以來對此存在誤解,導致部分行人在燈號倒數末段加速衝越路口,反而增加交通事故風險。

交通部官員表示,新制實施後,相關宣導工作至關重要。交通部建議取消閃爍加速動畫,以免造成催促行人衝刺的錯誤觀感。 目前各地路口的小綠人加速動畫何時全面取消,尚待中央與地方政府協調後逐步推行。

此次修法獲得多個行人安全倡議團體的正面回應,認為政府終於正視長者與行動不便者的需求。也有交通專家指出,修法固然立意良善,但仍需加強駕駛人禮讓行人的觀念,才能全面提升行人安全。新制自明日(3月13日)起正式生效,提醒廣大用路人留意規則調整,共同維護行人過路安全。